金安区列入省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
本网讯 近日,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的指导意见》精神,省水利厅将我市金安区列入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区。
省水利厅初步明确,自2022年起,在六安市金安区、宣城市宣州区、池州市贵池区3个区连续3年开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工作,试点期为2022-2024年。以奖代补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地方财政用于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的资金。对自愿出资投劳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农户等建设主体在工程通过验收后,县级财政部门按照奖补标准和支付程序,及时兑现奖补资金。(胡莎莎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宋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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