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小区物业建立“红黑榜”制度
本网讯 日前,《金安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考核办法(暂行)》(简称《考核办法》)正式出台实施,将金安区主城区所有实施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项目及物业服务企业纳入考核,设置“红黑榜”制度,年度考核排名前列的将获得表彰和重奖,连续两个季度考核及年度考核排名倒数后三名的,将由属地街道提出解聘建议,通过奖优罚劣促进优胜劣汰。
按照《考核办法》,住宅小区项目分成商住小区、老旧小区和安置小区三种类型,按照月度、季度和年度三个考核层次,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及其他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实行区、街两级考核,其中,月度考核由街道组织实施,季度、年度考核由区城管局牵头组织实施。
根据考核分数,三类小区分成A、B、C、D四个档次。对季度、年度A级和D级小区,分别列入金安区物业服务季度、年度“红榜”和“黑榜”。对年度考核排名前列的三类小区和连续三个季度排名不断上升的小区项目管理团队进行重奖并颁发“金安物业服务优质奖”荣誉证书;对进入季度“黑榜”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进入年度“黑榜”的,将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记入企业诚信档案。连续两个季度考核排名倒数后三名的,以及年度“黑榜”后三名的,将由属地街道向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的甲方提出解聘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在季度考核中,引入第三方测评机制,即由物业服务质量第三方测评机构每季度对各物业服务住宅小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应服务标准开展综合测评,促进考核方式更加公平公正;为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对每个小区进行不低于业主总户数的10%,且样本数量不低于100份的民意调查,确保让业主参与更加积极充分。此外,在年度考核中,增加了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测评意见,确保考核结果更加全面准确。(汪硕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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