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窗口暂停四项行政审批项目办理
本网讯 近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文件精神,市卫健委行政审批窗口暂停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变更、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校验及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遗失或损坏补办4项市级清单事项办理。
原先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需单独发证,每3年重新进行审批工作,重复材料多,办理时限长,办事环节繁琐。市卫健委行政审批窗口通过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与原有医师执业证书“二证合一”,并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3年有效期满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改为每3年1次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校验。
在为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松绑”的同时,窗口积极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市卫健委各相关科室、监督管理机构积极协作,实现联动联查。(宋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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