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六安新闻>政务信息>详细内容

疫情防控期间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浏览次数:136 次 发布时间:2022-04-06 16:18:31 【字体:

  “超市内有一些商品,没有标出价格,涉嫌诱导消费,请你们前往查处。”4月5日下午,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的违法线索,执法人员迅速前往市区某高校内超市进行检查,发现该超市确实存在销售的部分商品涉嫌未明码标价行为。

  经过深入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超市销售的“今麦郎1桶半香辣牛肉板面”“今麦郎1桶半麻辣牛肉板面”“统一蜜桃多”等11种商品涉嫌未明码标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现场对超市经营人员讲解最新的疫情防控通告和相关法律法规,并进一步深入调查。4月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市市场监管局向该超市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对该超市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决定。

  记者了解到,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加大市场检查频次,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市场民生商品质量安全和价格秩序,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市场主体、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价格政策法律法规,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自己履行社会责任,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对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从快处理。(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著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