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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服务农业经营主体 全链助力乡村产业振兴
——裕安区开展农技人员“联企带户”行动综述

编辑:宋明俊 来源:六安茶谷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4-02 16:29:30 【字体:

  为扎实推进“两强一增”行动,裕安区今年在全区开展了农技人员联企带户行动,132名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农技人员与132家特色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结对,及时沟通对接落实诉求,送上农业信息、技术、政策系列套餐,有效解决了农业生产与服务不对称问题,打通了农技服务最后一公里,今年以来已有21项新技术得到推广应用,为进一步提升裕安优势特色产业品质、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提供了坚实保障。

  精准调研,制定帮扶清单

  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通过组织在全区开展“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大调研活动,针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短板,对132家中小微特色农业经营主体按照专业对口原则分别确定1名联系农技人员定点帮扶。

  面对面摸清实情。农技人员通过深入联系的经营主体摸底调查,全面掌握经营主体家庭情况、产业现状、发展意向等第一手资料,并对照全区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分析,帮助其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选准发展路径,初步确定近期发展计划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发展路线图,明确年度发展目标,报所在乡镇和区农业农村局备案。

  点对点分企定策。根据经营主体年度发展计划目标和相关要素保障、现实发展需求等,由所联系农技人员分别负责梳理不少于3项具体帮扶措施,形成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清单,制定目标明确的年度帮扶计划,报区农业农村局备案。目前共对132家农业经营主体制定帮扶措施500余条,实现帮扶工作“一对一”、帮扶措施“多对一”。

  常态走访,开展全链服务

  按照“农技人员应按月走访,重要农时、关键节点要随时上门或驻村蹲点指导”要求,农技人员坚持定期常态走访,提供精准服务。

  问题需求一揽子处理。农技人员对企业反映的问题需求,能够现场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并统一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统一梳理汇总,每月组织相关人员会商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对个案问题实行“一事一议”。对问题会商处理意见由农技人员第一时间反馈给相关服务对象,并及时“回头看”。今年区农业农村局已协调开展银企对接3次,帮助解决14家经营主体资金周转难题,落实贷款450万元。

  信息传递一张网互通。对根据农时收集的农作物良种信息、农业经营主体产销计划信息等,及时通过农技人员上门服务、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告及微信群直接推送给相关经营主体和农户,然后将需求情况信息反馈给相关种子经营企业和产销经营主体。今年已连续推送三期水稻、玉米、大豆良种及栽培技术要点信息,落实永裕水稻订单种植2万亩、展羽皖西白鹅订单养殖5000只。

  技术服务一条龙推进。按照“1名农技人员联系1个农业经营主体,引领1个相关产业合作社,带动10户成为种养专业能手或解决就业问题”要求,支持经营主体与高校院所共建产学研基地,带头成立或壮大相关产业合作社,发挥基地示范作用,在生产一线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条龙服务,吸纳周边农户在基地务工的同时开展技术培训,带动形成一批“田秀才和土专家”。目前,全区已有40多家农业经营主体与高校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共发展各类产业合作社1426个,入户社员1万多户,皖西白鹅、六安瓜片茶等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后劲夯实,当地农民持续增收得到保障。

  政策宣传一竿子到底。利用与经营主体和农户建立的微信群、村级广播,在集镇早市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政策明白纸等形式,以及通过农技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入户面对面答疑解惑、解读政策,切实提高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的知晓率。今年以来,已开展政策宣讲30余场次、发送线上政策资料100余条,入户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

  严格考核,强化过程问效

  在区农业农村局对农技人员联企带户行动督查考核的基础上,区委区政府又将农技人员联企带户行动纳入区“百名干部联千企”行动统一督查考核,实行双重管理,确保联带实效。

  开展定期过程督查。区“四送一服”办公室每季度通过电话调查、现场调研等方式,对联系企业全覆盖调查。区农业农村局考核领导小组每月进行一次电话全覆盖督查,重要农时生产季节“四不两直”直接到农业经营主体检查联企带户工作开展情况。

  实行综合绩效评价。区农业农村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联企带户指标要求,对农技人员每月联系工作开展情况建立考核台账,年终累计指标评估,并现场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对联系农技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局机关干部结合农技人员年度考核述职进行测评打分,最后综合对农技人员联企带户工作进行绩效评价。

  延伸考核结果运用。除区委督查办效能督查奖惩外,区农业农村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对排名前15名人员给予奖励,对后3名人员不予评先评优并扣罚相应绩效奖励。同时把考核结果与职称评聘挂钩,对前10名人员优先评聘,对后3名人员取消当年职称晋升申报资格。(万长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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