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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检察院获国家级荣誉称号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1-30 09:21:48 【字体:

  本网讯 日前,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表彰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霍山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这是省内获此称号的唯一单位。

  自2016年以来,霍山县人民检察院共对涉黑涉恶案件批准和决定逮捕38人,提起公诉80人,铲除4个恶势力犯罪团伙,并成功办理省扫黑办、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叶集区彭保友等27人涉黑案。稳妥办理民营企业涉刑案件,2020年以来监督撤案3件。以高度的法治自觉提前介入一起涉案金额达140万元的销售不符合医用标准的口罩案。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将4起拟不起诉公开听证案件的会场设在村中,起诉套路贷等危害金融安全犯罪46人、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5人。打造“护苗法治宣讲团”普法品牌,17名院领导和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推出“未检云课堂”14期,5万余名中小学生接受法治教育,附条件不起诉的11名涉罪未成年人无一例重新犯罪。围绕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重点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案件6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两件。促成收回欠缴的国土出让金733.6万元,督促收回违规闲置土地5041平方米,追收易地建设防空费4万余元,追回被套取的环保项目资金95.3万元。(杨磊 张同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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