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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审理首例职务类犯罪“自洗钱”案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2-01-07 09:29:43 【字体:

  本网讯 近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淮南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淮南市振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施文勇受贿罪、洗钱罪一案。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以来,我市公开审理的首例“自洗钱”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施文勇在淮南市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淮南市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淮南市振兴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淮南某宾馆、淮南市某茶餐厅等数十家企业贿赂款57.5万元。索取安徽某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某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贿赂款共计88.265万元。合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5.765万元。2021年被告人施文勇采取让他人出具借条、将受贿款转入他人银行账号替第三人偿还债务等一系列操作方法,掩饰、隐瞒其受贿犯罪的所得和性质。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施文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45.76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被告人施文勇采取让他人出具借条等方法掩饰、隐瞒其受贿犯罪的所得和性质,应当以受贿罪、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施文勇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指控罪名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因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王闽 张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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