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太平畈司法所:加强日常管理,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为了更好地维护和实施《社区矫正法》的相关细则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新罪,在县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太平畈司法所准备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强日常管理,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1、强化对重点矫正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每个工作日必须进行定位,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按照《社区矫正法》,抓好社区服刑人员管理,确保做到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严格控制服刑人员再犯罪。
2、严格落实电话汇报、书面汇报、集体教育、公益劳动、请销假等监管措施,确保监管到位。
3、对重点对象建立台账,明确监管责任人,由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家庭监护人共同实行分类挂钩,加强部门、人员配合联动,掌握此类矫正服刑人员的思想、生活和工作状况,及时发现再犯新罪的苗头,及时遏制隐患发生。
4、要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劳动技能培训不于1次,社区矫正人员期满后要及时做好安置帮教衔接工作。(王正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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