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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医保局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编辑:赵璐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8-17 20:45:40 【字体:

  按照市、区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区医保局将立足疫情防控常态化大局,强化责任意识,细化防控措施,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加强协同监管。该局在自身职责范围内,全力组织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协同管理工作,制定并印发《关于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裕医保〔2021〕54号),要求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根据市场监管部门销售“一退两抗”药品,须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处方并实名登记,还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纳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医药服务年度考核内容,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组织现场检查。自南京疫情发生以来,该局组织对全区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开展全天候、不间断巡回现场检查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现场发送问题整改通知书,并督促立即整改。共检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100多家次,发送问题整改通知书近20份。

  三是广泛宣传发动。通过现场政策宣传、门头电子屏滚动字幕、微信工作群、张贴告全体市民一封信和倡议书等多种形式,结合现场检查工作,督导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加强防疫政策宣传,做好“一退两抗”药品销售登记上报属地和市场监管所工作,引导购药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四是督促承诺签订。根据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店哨点职责工作举措的通知》要求,该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与属地市场监管所签订《销售‘一退两抗’药品必须凭医疗机构处方并实名登记承诺书》,压实主体责任。

  五是凝聚防控合力。根据市场监管部门对纳入医保定点的零售药店做出的相关违反疫情防控行政处罚,该局迅速给予暂停、中止或解除医保定点协议处理,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撰稿人 刘诗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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