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青山乡: 相邻纠纷无小事 联合调解促和谐
2021年7月30日,青山司法所联合青山乡杨湾村委,成功调解一起因宅基地相邻关系产生的纠纷。
家住青山乡杨湾村的候某与杨某系邻居关系,2021年4月,杨某翻新修建部分房屋,当事人双方因宅基地相邻关系产生纠纷,另外,候某为改善居住环境方便出行需要,多次和杨某协商置换山地修建路面未果。 双方争执不断,杨湾村村干部调解多次无果,遂候某申请青山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7月30日,青山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处。
调解员做了大量的工作,到实地察看现场、听取当事人双方的意见,走访了有关知情人、作了实地绘图测量。耐心的分别给双方做工作,首先从两家过去的关系谈起,从心理上拉近双方的距离,消除双方的思想戒备,接着再从法律角度入手,两家相邻,必须给对方必要的土地使用上的便利。在反复宣传,充分认识的基础上,经过调解员和村干部耐心疏导,充分说理,查找焦点,分析成因,举一反三等工作, 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表示今后不再为此事发生纠纷,当场签订书面调解协议:一是双方同意在两家房屋中间区域做水泥硬化及排水沟,工程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内完工,工程所需费用双方各自承担一半;二是候某为方便出行,需修建长约25米、宽约3米的东西朝向水泥路面,该拟修建道路需占用杨某长约25米、宽1米的山地,双方同意采取各自使用的山地置换的方式进行。至此,侯某与杨某两家的相邻关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此次纠纷的成功调解,青山乡人民调解员不仅用真情化解了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也把法、理、情融为一体,用实际行动践行“枫桥经验”,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纠纷就地化解。(青山司法所 王晓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