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果子园司法所四措施规范社区矫正解矫工作
为规范社区矫正执法程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扎实开展,金寨县果子园司法所采取四项措施规范社区矫正解矫工作。
一是做好解矫期满鉴定。社区矫正期满前一个月内,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根据社区矫正期间自己的表现写好个人总结。同时,司法所结合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情况做出《社区矫正期满鉴定表》,报县司法局审批。
二是开展解矫教育。对于即将解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司法所对其进行个别谈话教育。谈话的主要内容涉及其在社区矫正期间的各项表现,解矫之后其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打算,同时对其法治教育,要求他们从思想上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增强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预防重新犯罪。
三是举行解矫宣告。对于要解除社区矫正的社区矫正对象,司法所举行由村委会成员、志愿者、亲属组成的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参加的解矫宣告仪式。在解矫宣告仪式上,社区矫正小组组长宣读《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宣布其社区矫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
四是做好安置帮教衔接。解矫宣告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向解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告知安置帮教有关规定,并与家属、村委会、派出所等做好沟通,签订安置帮教协议书,落实安置帮教措施,做到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无缝对接。(屈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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