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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借款不还 失信名单促履行

编辑:赵璐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1-07-22 16:47:55 【字体:

  “我不知道我儿子的下落,你们以后不要再到我家中来了”,当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李某的父亲询问李某的下落时,李某的父亲气冲冲地说。

  2020年6月9日李某向杨某借款200000元,年利率为10%。后杨某急需用钱,向李某催要借款,李某却玩起了失踪。杨某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还本付息。法院依法判决李某向杨某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元,并按年利率10%支付利息。

  判决书生效后,杨某带着判决书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李某名下所有的银行账户,依法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一直未联系上李某。后杨某告诉执行法官李某家中有人,执行法官立即与书记员赶赴李某家中开展工作。此时,执行法官发现李某并不在家,李某的父母在家。执行法官向李某的父亲介绍案情后,李某的父亲气冲冲地将执行法官赶出了家门。

  今年,李某在买房办理按揭贷款过程中,银行拒绝给予其贷款,李某便委托其父亲赶紧联系执行法官。2021年7月19日李某的父亲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表达了歉意,并将案款本息及案件受理费、执行费共计225000元打入霍邱县人民法院标的款专户,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霍邱县人民法院(侯威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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