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司法局南港司法所为社区矫正对象举行“移动社矫宣告”
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6月16日,舒城县司法局南港司法所工作人员到落凤岗村为社区矫正对象耿某某举行了一场特殊的“移动社矫宣告”,解矫宣告仪式得到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属的一致好评。
耿某某,今年41岁,居住于南港镇落凤岗村,是舒城县司法局南港司法所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鉴于耿某某患有听力障碍导致其失语成了一名聋哑人,其家中父母年事已高,孩子又小,舒城县司法局南港司法所秉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其主动提供上门服务,办理解矫手续。
宣告现场,舒城县司法局南港司法所所长谢所宣读了《解除社区矫正宣告书》,完善相关解矫材料。舒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大队胡大队为耿某某发放了《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安排南港司法所积极做好解矫后的安置帮教工作。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舒城县司法局南港司法所积极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为民服务的实践动力,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教育和公益活动新举措,坚决杜绝脱管、漏管现象,使社区矫正对象早日回归社会,为构建和谐平安南港作出积极贡献。(胡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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