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南港镇:统筹推进重点优抚对象惠民殡葬公共服务
舒城县南港镇坚持以人为本工作理念,对重点优抚对象殡葬救助工作坚持家庭承担为主、政府给予适当救助的工作方针,以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减轻重点优抚对象家庭负担,进一步推深做实惠民殡葬公共服务。
统筹谋划,突出重点。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皖政办秘〔2012〕125号),该镇统筹谋划、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南港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丧葬管理实施办法》,对适用惠民殡葬公共服务的优抚对象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了对辖区在乡复员军人、烈士遗属、老年烈士子女、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等五类重点优抚对象群体殡葬保障力度。
统筹慰问,突出关爱。对在乡复员军人、烈士遗属、老年烈士子女、病故军人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等五类重点优抚对象去世的,该镇明确了以党委、政府名义参加吊唁,镇人武部分管领导、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和村(街)“两委”主要负责人现场参加吊唁,并分别给予丧葬慰问金1000元、800元、600元不等,以实际行动突出党委、政府关爱功臣的决心意志,更好体现军人、军属荣誉和发挥荣誉激励及社会价值导向作用。
统筹服务,突出保障。对上述五类重点优抚对象去世的,该镇除一次性延发6个月抚恤补助金外,还统筹做好各项后续服务,突出保障力度。对上述对象因病去世的,明确要求所在村(街)要按照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相关规定,主动协助对象亲属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申报工作。对上述对象死亡实行火葬的,由所在村(街)申请,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及时出具《舒城县困难群众殡葬救助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协助逝者亲属做好殡葬救助。
统筹政策,突出连贯。上述五类对象本人去世但其配偶仍在世的,该镇还明确要求镇村两级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做好关爱帮扶和联系走访工作,在城乡居民保险、民政低保、大病救助及年终困难慰问等方面,对照政策口径,适当予以倾斜照顾,确保上述重点优抚对象遗属政治上感受到尊重、尊崇,生活上感受到关心、关爱,强化政策连续性助力优抚政策深入人心。(南港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赵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