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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法院:进驾校审“醉驾”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浏览次数:63 次 发布时间:2021-04-01 09:41:43 【字体:

  本网讯 3月29日,金安区法院首次将巡回法庭开进驾校,公开审理4起危险驾驶刑事案件并当庭作出宣判。

  4起案件的被告人全部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中蔡某、罗某不仅是醉驾,而且还是无证驾驶。另外两名被告人张某、陈某醉驾情节更为严重,张某从酒店喝完喜酒驾车出行,因“酒劲上头”在车上嗜睡,被执勤民警发现时血液乙醇含量达217 mg/100ml;被告人陈某驾驶的更是小型普通客车,他酒后驾车被群众举报,交警查获时血液乙醇含量高达248 mg/100ml。

  4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悔罪。法庭集中作出判决:4名被告人均犯危险驾驶罪,分别被判拘役1个月15天至3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旁听庭审后对醉驾的危害有了更直观的认识,我以后不仅不会酒后开车,也会提醒我的家人拒绝酒驾。”通过旁听庭审,驾校学员们对“喝酒不开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此次庭审还进行了网络直播,中央政法委官方视频号全程转播,吸引了165.1万名网友在线观看,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金锋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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