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县法院: 昼夜行动执行到位40余万元
霍山讯 2月23日至24日,霍山县法院利用春节有利时机,集中对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等涉民生案件及部分积案的被执行人进行查找、拘留。共计出警20人、派出警车4辆、行程500公里,查找被执行人20余人次,对14人宣读拘留决定,送拘3人,罚款1人5000元,执行到位标的40余万元。
2月23日上午,两组执行干警分赴各乡镇及城区查找被执行人。拖欠借款2.7万元的被执行人刘某、拖欠交通事故赔偿款6万多元的被执行人储某、拖欠抚养费2.8万元的被执行人田某、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龚某等四人被依法拘传至法院后,执行法官对四人宣读拘留决定。慑于法律威严,田某、刘某、龚某陆续将欠款还清。当天下午,执行小组又在衡山镇找到了拖欠交通事故赔偿款9万余元的被执行人吴某。同时,拖欠借款2万余元的被执行人叶某也被传唤到法院。两名被执行人在被告知不履行还款义务将承担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仍没有积极履行的态度,法官依法对二人进行司法拘留。
当天晚上,执行小组继续战斗。拖欠工资1.3万元的被执行人项某,因买卖合同纠纷拖欠6万元的被执行人郭某,拖欠抚养费的被执行人杨某,涉劳务合同纠纷等四个执行案件共计1.6万元的被执行人杨某某,以及涉民间借贷的被执行人潘某、龚某某,涉劳动争议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均被传唤到庭。在对上述七名被执行人宣读拘留决定后,李某将3.5万元执行款付清。次日,项某、郭某、杨某、杨某某全部履行完义务;潘某、龚某二人在给付2万元后,就余款给付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2月24日上午,执行干警传唤拖欠银行借款12万余元的被执行人洪某到庭,在宣读拘留决定后,其于当日下午将欠款交清。在对被拘留人员完成身体检查、核酸检测等手续后,执行干警将3名被执行人送往拘留所。(周 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