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夏店镇:管好“小”光伏 守住“大”财富
光伏扶贫是产业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以来,在上级统一安排部署下,霍邱县夏店镇陆续建成光伏电站17处,通过细化管理,强化维护,小小光伏板,成了贫困群众的“大财富”。
加强领导抓管理。健全镇村两级管理责任人制度。镇级专门成立光伏扶贫领导组,明确镇分管扶贫负责人兼任光伏扶贫领导组组长,牵头统一负责全镇17座光伏电站。村级明确一名村干具体负责光伏日常管理工作,村级扶贫专干负责光伏收益分配具体业务工作。通过扶贫资产确权和移交,将光伏电站所有权移交到村民委员会,明确村集体光伏管理的主体地位。
统筹协调抓运维。开发5名公益岗位人员,签订光伏电站养护合同,具体负责村级光伏电站日常运营和维护工作,明确岗位责任和考核办法。实行周巡查月督查制度,每周由村级负责人对光伏电站运维情况进行巡查,镇级每月对光伏电站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和上报,同时将巡查督查结果与养护人员工资挂钩,切实压实责任。今年以来共发现运维故障3起,均已及时处置到位。
建立制度抓分配。每年年初以村为单位制定村级光伏受益分配办法,对全年光伏收益人员和分配方式进行明确。村集体光伏电站收益与村内公益岗位人员和劳务人员工资进行挂钩,重点解决村级开发的环卫、秸秆禁烧、护路等人员工资问题。对户用电站收益按照特贫户、村内务工户、一般户分为三个等次进行差额分配。截止目前,共发放光伏收益100.2万元,开发公益岗位和村内务工人员92人,人均增收4200元。(裴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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