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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战场上的“主攻手”
——记金安区法院员额法官刘子如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浏览次数:92 次 发布时间:2020-12-15 09:43:16 【字体:

  自1985年进入法院工作以来,刘子如在一线审判岗位已有35年,其中,在刑事审判岗位工作14年,审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700余件。工作中,他勤勉敬业,忠诚履职,不畏艰难,敢挑重担,是扫黑除恶战场上名副其实的“主攻手”,为辖区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提升作出了积极贡献,被市法院授予“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所在刑事审判庭亦被评为“全省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惩处黑恶,能打硬仗

  涉黑恶刑事犯罪涉事实之多、人数之众、罪名之广、法律适用之疑难复杂,常常数倍于普通刑事案件,加班加点、夜以继日对办案人员来说实在是家常便饭。刘子如数年前身患癌症,体质虚弱,然而越是柔弱,攻坚却越显勇毅。

  2018年底,金安区法院受理了该区首例涉黑案——朱灿亮等18人涉黑案。仅这一个案件的案卷材料就多达157本,装满了整整3组铁皮柜。“全案18名被告人,具体犯罪事实达31起,触犯罪名5项,时间跨6年,卷宗材料就有数千万字,要实现快审快判,任务不可谓不重。”

  朝受命,夕饮冰。为及时有效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回应群众地热切期盼。庭审一结束,刘子如就会同合议庭成员开启“闭关”模式,期间因劳累过度,吃饭时常常呕吐不止,但仍然顽强坚持,仅用5天时间便完成了187页12万余字的刑事判决书!宣判当天,仅宣读判决书就用时几个小时。最终,该案首犯朱灿亮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除恶务尽,可办铁案

  扫黑除恶,审判是最后一环,也是关键一环,“主攻手”的出击必须且准且狠。“罚当其罚,不枉不纵,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刘子如作为人民法官,始终秉持法律思维,恪守着法治原则,奉行依法严惩基本方针,他所办案件,无论是定罪还是量刑,全部被上级法院依法维持原判。

  近期,金安区法院刚刚宣判一起重大涉恶案件——晏小龙等12人涉恶案,系省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为准确、及时查明犯罪事实,刘子如在庭前对案卷、案情进行详细审阅、分析,并多次会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全面听取各方意见。庭审前,制作了详细的庭审预案。庭审中,将主要时间和精力放在法庭调查环节,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严格审查认定,严把“法律关”和“事实关”。庭审后,又加班加点制作法律文书,核查分析案件中的每一个细节。

  9月22日,金安区法院对晏小龙涉恶一案作出一审宣判,12名被告人所犯16起犯罪事实一一查明,首犯晏小龙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其余1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5年6个月至两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宣判后,12名被告人全部表示服从判决。

  “审理涉黑恶案件,必须细之又细、慎之又慎,确保依法、准确、有力严惩黑恶势力,给老百性一个交代!”今年是扫黑除恶收官之年、见效之年,刘子如坚定地表示:“干就干好,一定不负使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刘子如正用其实际行动诠释着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忠诚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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