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青山乡:依法成立乡社区矫正委员会
为加强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近日,裕安区青山乡依法成立乡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镇社区矫正工作。
裕安区青山乡社区矫正委员会作为全乡社区矫正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社区矫正委员会由乡党委副书记任主任,党委政法委员任第一副主任,派出所长、司法所长任副主任,人社所、财政所、党政办、团委、妇联等乡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司法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社区矫正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青山司法所负责同志表示,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充分体现了乡党委政府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利于统筹推进全乡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下一步,青山乡将以社区矫正委员会的成立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成员单位职能,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全乡社区矫正工作向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为建设平安青山、法治青山、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许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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