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全军乡“四到位”为城乡困难群体撑起法律援助“保护伞”
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城乡困难群众法律权益,不断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全军乡“四到位”积极推进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法律援助宣传到位。全军乡司法所利用广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页、微信等多种渠道宣传法律援助工作,设立宣传咨询台,安排专员“一对一”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法律问题,全军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定期开展志愿服务,向群众深入讲解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程序等知识,将法律援助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过渡,在群众了解法律援助政策的基础上,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二是法律援助覆盖到位。每月除办理来电来访人员业务外,乡司法定期联合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综治、信访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6个行政村按时按质进行走访,了解基层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解决基层开展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遇到的困难,对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实行全覆盖,做到应援尽援,不漏一人。
三是法律援助“绿色”到位。针对年满60周岁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困难群体需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可直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或乡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针对贫困户、残疾人等,凭贫困户手册、残疾证等可直接到县法律援助中心或乡司法所申请法律援助。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该乡积极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化法律援助工作流程,打通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
四是法律援助规范到位。该乡切实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规定的事项范围、援助对象等内容,严格受理审查制度,规范接待、受理、审查、指派等行为。严格执行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确保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落实到位。
截至目前,全军乡司法所提供法律援助共办理案件25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进行法律咨询117人次,直接惠及贫困群众65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5万余元。近年来,该乡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群众知晓率,依托基层法律援助站、联络点,开展常态化援助宣传,真正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相信法律援助,切实使法律援助为城乡困难群体撑起“保护伞”。(贺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