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斑竹园司法所:明确在矫身份 树立安全意识
为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有效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行为,确保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不发生脱管、漏管、不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2020年10月10日,斑竹园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现场点名在矫社区矫正对象6人,实到5人, 1人因伤请假就医未到。
一、加强日常管理、明确在矫身份。斑竹园司法所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天上午九点之前、下午三点之后发送微信实时定位截频,定位截频要有明显的参照物如斑竹园镇等显著字眼;每周二上午十点钟之前要完成电话汇报,向司法所工作人员汇报近一个星期的生活、工作情况;每月10日、20日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和公益活动,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现场通报了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手机定位、电话汇报、微信实时定位截频情况,大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均能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但存在少数社区矫正对象未能遵守,对陈某未按时电话汇报一次的行为提出口头批评。
二、遵守交通规范、树立安全意识。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管理规定,强调一盔一带、骑行安全、驾驶安全的重要性,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严禁无证、无牌、不带头盔驾驶等危险行为。
三、排查安全隐患、宣传双提升工作。工作中除了通过实地走访的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工作环境进行了解外,在集中教育时还会仔细询问社区矫正对象近期有无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如有思想上的波动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司法所汇报。同时,工作人员向社区矫正对象宣传介绍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解释说明“双提升”测评内容及测评方式,强调社区矫正对象要积极配合电话测评,务必耐心、冷静、公正的评价。
通过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学习活动,进一步明确了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报到、思想汇报、参加学习教育等日常监管制度,规范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在矫意识,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方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