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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双河镇“四个不”为秸秆禁烧“保驾护航”

编辑:高方勇 来源:六安新闻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9-22 15:12:57 【字体:

  当前,已进入秋种农忙时节,为做好秸秆禁烧工作,保护良好生态环境,金寨县双河镇“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吹响禁烧工作冲锋号。

  认清形势不动摇。把禁烧看作一场持久战。一是要求更高,已列入“蓝天保卫战”重要内容;二是时间更长,应全年全域禁烧,尤其是农忙、秋种时分;三是范围更广,农作物秸秆、杂草、枯死枝叶、垃圾等均应列入禁烧对象;四是责任更大。一旦监测到火点,各级镇村包保干部均会承担相应责任。

  宣传引导不松劲。一是立体化宣传。开通“村村响”广播、启用宣传专车、悬挂条幅标语开展“空中”宣传;召开村组会议,发放“禁烧一封信”实行“地面”宣传;利用“大美双河”公众号、村级便民交流群、微信朋友圈做好“云端”宣传。二是科学化引导。遵循“疏堵结合、以堵促疏”的原则,充分发挥农作物秸秆的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饲料化、肥料化“五化”功能,鼓励、引导农户将秸秆“变废为宝”,降低焚烧率。

  联动处置不懈怠。一是各村加大监测力度。村干分片组织居民组长、生态护林员全天候巡逻监测,重点盯紧每天傍晚时分的焚烧高峰时段。加大对智力残疾、精神病人、年迈老人等重点群体的关注,对其监护人交代到位,盯防此类人员成为着火人。二是环卫公司加大培训力度。要求环卫工人不准就地焚烧垃圾,同时协助监测田坎、景区等重点区域,如有着火点及时上报。三是执法单位加大处置力度。一旦接到火情报告,镇综合执法大队、公安派出所、林业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村级做好应急处置,对着火人依法及时处理到位,发挥警示作用。

  督查问责不留情。镇督查办常态化在各村流动督查,发现有焚烧行为的,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给予着火人员经济处罚,对驻村镇干、村书记和主任、护林员同步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干部处以行政处分、纪律处分,由公安机关追究着火人员刑事责任。(李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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