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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 依法拘留

编辑:赵璐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0-09-11 08:29:07 【字体:

  利用改装车辆,将“加油站”隐藏在一家公司厂区内,虽然“油”利可图,终究难逃法律惩罚。日前,金寨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依法对心存侥幸的嫌疑人洪某、朱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二人追悔莫及。

  近日,在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行动中,有群众报警称,在新城区某纺织有限公司厂房内,有人非法售卖汽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金寨县公安局现代产业园派出所接警后快速反应,迅速安排民警在县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合下,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当场扣押改装加油车辆一台,封存油罐及加油机等设备,同时控制正在现场实施非法加油作业的洪某、朱某。经查,今年3月份,金寨县桃岭乡人洪某觉得经营汽油生意“油水”大,赚钱快,遂从他人手中转购一套简陋加油设备,通过不正当途经购进油品,雇用河南固始县人朱某,选择在某纺织有限公司厂区内偏僻角落,非法经营成品油“业务”。二人向周边商户和亲朋好友销售汽油,截止案发时,销售额已近20万元。

  汽油是一种危险化学品,实行严格的销售准入许可,不可任性妄为。目前,洪某、朱某涉嫌非法经营罪,分别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胡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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