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劳资纠纷
8月5日下午,清水河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了辖区一用人单位与其职员因双方未签合同和职工提前离职引起的一起劳资纠纷案件。街道调解中心调解员多次与双方沟通,严格按照调解程序依法进行调解,经过多次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随着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深度宣传,劳动者维权意识提高,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时选择依法维权。清水河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通过逐步完善规章制度,提高调解员法律素养等方式,充分发挥协商、调解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提高调解能力,通过扎实努力的工作,不断提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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