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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刚需购房者需35岁以下?房住不炒也要有人文关怀

编辑:汤晓雪 来源:成都商报 发布时间:2021-04-27 09:27:03 【字体:

  假如确有刚需住房需求,但因年龄超过35岁而不能成为刚需购房人,是否意味着相应政策仍待完善?

  近日,“合肥刚需购房者需35岁以下”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4月5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对于刚需购房人进行了如下规定:(一)登记购房人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二)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在意向登记之日前无住房转让记录的;(三)登记购房之日前3年内拥有市区连续缴纳2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四)登记购房人登记购房之日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难道35岁以上就不可以在合肥买房了?”不少网友发出了质疑。

  事实上,并非35岁以上不能买房,此项规定是为了对刚需购房者和普通购房者在买房摇号时进行区分。据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首先由刚需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再由普通购房人进行选房资格摇号,刚需购房人在本类别选房资格摇号未中的,可参与普通购房人选房资格摇号。

  对于为何将35周岁作为认定为刚需购房人的条件之一,4月25日晚,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房产新政摇号政策作出进一步说明,称出台该政策本意是考虑该群体参加工作时间不长、积蓄有限,能够参加首批刚需摇号,可按最低首付比例购房,减轻年轻人购房压力。此外,针对网民所提意见,该局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必要时将对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

  其实,该做法也有一定的依据和道理。在现实情况中,一般而言35岁以下的年轻人也确实对购房的需求最为强烈。由于参与工作时间不久,这一年龄阶段的人群往往没有太多的储蓄,经济实力较弱。与此同时,这一年龄段也是大多数人完成安居乐业以及结婚生子的主要阶段,再加上传统房产观念的影响,购房往往是这一人群的刚需。

  4月8日,住建部约谈包括合肥在内的5个城市政府负责人,要求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在这样一个背景之下,合肥以“35周岁以下”为抓手进行房地产调控,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不过也要看到,年龄也不见得是进行购房资格区分的完美指标。在现实生活尤其是我国的大中型城市之中,由于房价较高、生活压力较大等多方面原因,也不乏工作多年、年龄较大仍旧没有自己房产的人群。假如确有刚需住房需求,但因年龄超过35岁而不能成为刚需购房人,是否意味着相应政策仍待完善?如果仅以文件规定来执行,或会有悖于政策出台的本意。

  如果政府部门以房住不炒为根本定位并出台相应措施,无论从短期还是长远来看,都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和经济的稳健进步,而这也将直接有利于人民的生活。不过,在具体执行上,可能相应政策举措并非尽善尽美,因而也要持续地进行完善,在主动作为的同时坚持必要的人文关怀,进一步提升人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向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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