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本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化解矛盾纠纷、协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加快推动形成依法规范、高效便民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据了解,该《意见》详细规定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设立程序和调解组织名称、场所等规范要素,明确了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的选任条件、配备要求、专家库建设、考核培训等内容,并就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还对政法委、法院、民政、司法行政、财政等部门以及涉及的全市14个行业主管部门、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设立单位都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着力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保障、指导和监督,大力宣传和推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为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和坚实有力的保障。(记者 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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