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黄应松辞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5月30日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编辑:宋明俊 来源:皖西日报 浏览次数:207 次 发布时间:2023-05-31 08:41:40 【字体:小 大】 因工作需要,黄应松提出辞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黄应松辞去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上一篇: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 [ 2023-05-31 ] 下一篇: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 2023-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