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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消防条例》今起施行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9-01 08:40:43 【字体:

  本网讯 “规定从事家庭生产加工、农家乐、民宿等经营活动的,应当落实消防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细化了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提出了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要求,规定了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的消防安全日常管理主体……”这是8月19日上午,记者从我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情况。

  据了解,7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安徽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后的《条例》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订实施的《条例》对消防安全责任、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火灾事故调查和处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市消防救援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李宏告诉记者,《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调整了部门职责,深化了消防执法改革,强化了消防安全责任,对新型业态消防安全管理作出规定。同时,完善了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加强了电动车的消防安全管理。例如,要求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车存放和充电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加强管理;增加不得“在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禁止性规定。另外,在加强消防组织建设、强化消防科技水平、强化事故调查和处理等方面作出了修订。(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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