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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李敏代理六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的决定  
(2022年6月28日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编辑:宋明俊 来源:皖西日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6-29 08:45:4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李敏代理六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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