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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2-06-29 08:35:25 【字体:

  本网讯 6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付新安、副主任孟祥新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束学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祥新、司敏、黄应松、汪龙照,秘书长潘健出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六安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有关人事任免案、有关人员代理职务的决定,决定任命苏曼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任命李敏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决定其代理主任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付新安就加强和改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作了讲话,他指出,自2015年我市被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认真行使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蹄疾步稳、成效显著。截至目前,我市共制订程序性法规1件、地方实体性法规7件,内容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在推动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交出了一份厚重答卷。

  付新安要求,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自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立法的全过程各方面。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市委的决策部署在立法中予以充分体现。要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强化对立法选题的统筹协调,改进对法规起草的组织领导,加强法规审议修改的沟通协调,切实把好立项关、起草关、审议关。

  (上接一版)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要深入推进法规贯彻实施,加强法规学习宣传,压实法规实施责任,强化法规监督检查,保持地方性法规的生机活力。

  付新安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在今后的立法工作中,我们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努力以新担当新作为书写新时代我市立法工作的新篇章,为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建设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孙学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宋从文,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人,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列席会议。(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雪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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