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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登记全省通办等12项交管新措施“落地”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0-12-01 08:54:18 【字体:

  本网讯 11月20日起,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实施了12项公安交管优化营商环境新措施,通过“异地办”“便捷办”“网上办”等方式进一步便民利企。

  据了解,这些措施包括推行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摩托车转籍异地通办,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二手车出口临牌异地通办;扩大机动车免检范围,放宽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优化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申请条件,扩大体检医疗机构范围,便利残疾人家庭共用车辆;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提供查询本企业机动车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事故等信息服务。

  驾驶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和下载交通责任事故、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等信息。办理机动车登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时,实现网上核查机动车交强险信息的,申请人无需再提交机动车交强险纸质凭证。

  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者居住登记凭证,进一步便利群众就近、自主考试领证。

  对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摩托车转籍登记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档案,车辆信息网上转递,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减少面对面接触式办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减轻群众负担。

  另据了解,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目前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户籍地以外办理机动车登记,满足群众异地工作生活驾车需求;但同时需提交所在地居住证明,以便提供精准化服务管理。随着经济要素社会流动性不断增强,群众在异地工作生活更加普遍。为进一步便利群众异地驾车出行,此次改革试行私家车登记持身份证全省通办。

  对本省户籍居民在省(区)内异地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新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便利群众省内异地购车登记,助推省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为了便利临牌核发,目前对二手车出口企业收购机动车用于出口的,简化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可以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核发正式号牌,简化手续,减轻企业负担。对二手车出口企业在异地收购机动车的,可以在机动车原登记地直接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无需返回企业所在地办理,减少企业两地间往返,降低交易成本。(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姚迪 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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