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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供稿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编辑:高方勇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5-10-10 11:25:27 【字体:

六安市新闻传媒中心拟对新华社供稿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新华社用稿协议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采购内容:六安市新闻传媒中心向新华社采购供稿服务,该项目主要是新华社提供文字通稿新闻线路、图片通稿线路;新媒体专线、短视频专线(新媒体专线、短视频专线每年用稿总量不超过1000条)

预算金额:29.8万元/年

二、拟定服务商信息:

服务商名称: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安徽中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来源唯一性新华通讯社,简称新华社,履行党的耳目喉舌、智库和消息总汇职能,是中国的国家通讯社,同时也是世界性现代通讯社。是中国唯一授权发布国家政策法规的新闻机构,也是国内唯一一家对媒体成线路系统供稿的机构,非新华社供稿服务用户均不允许在其各类平台转发使用新华社稿件报道等。

2、内容丰富性:新华社新闻供稿产品播发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内容涵盖了文字、图片、图表漫画、音视频、视频直播、新媒体等形式,可以有效满足我单位对各种形式新闻产品的使用需求。新华通讯社新闻信息中心是新华社直属事业单位,受权代表新华社向媒体机构和非媒体机构提供新华社新闻产品,是新华社唯一合法新闻供稿出口。

3、稿件安全性:新华社作为国家通讯社,有严格的三审三校流程,有专业审核团队对稿件和图片进行把关,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安全性、可靠性有保障。新华社新闻资源在政治安全和导向正确上具有绝对优势,地位无可替代,是唯一可担此重任的新闻机构。

4、专业人员论证:经组织采编系统副高职称(含副高)以上专业人员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论证,认为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致同意通过论证。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六安市新闻传媒中心向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分公司(新华社新闻信息中心安徽中心采购新华社用稿协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求。

四、公示期限:20251010日至20251015日。公示期间,其他服务商若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送至以下地址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五、公告媒体:https://www.luaninfo.com(六安新闻网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六安市新闻传媒中心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05643996130

地址:六安市梅山中路51号市新闻传媒中心

六安市新闻传媒中心

2025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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