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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里骂人泄愤 被起诉后公开道歉
法官: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1-09-02 09:47:29 【字体:

  霍邱讯 周某觉得在生意过程中被张某欺骗,为泄个人私愤,公然在“微信群”辱骂张某,事后被张某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至法院。近日,霍邱县法院河口法庭审结这样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

  张某和周某均从事生猪买卖生意,双方同在数个“微信群”中。因一次生猪买卖交易中,周某认为张某欺骗自己,双方发生纠纷。为泄私愤,周某连续在双方同在的5个“微信群”辱骂张某。张某认为周某行为给自己的信誉和身心造成了伤害,对其生活、工作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周某立即停止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通过微信群公开道歉,为张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在微信群中对张某进行辱骂行为属实。双方因生猪买卖产生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周某在微信群中对张某进行辱骂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案件主审法官耐心对周某进行释法析理,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周某在达成调解协议当日在5个微信群里公开向张某道歉。最终,这起在微信群里辱骂他人的所引发的名誉权纠纷得到圆满解决。(王子运)

  法官在此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用户在使用网络平台时应当切记谨慎言论,要遵守道德规范,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否则可能惹上麻烦,摊上官司,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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