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纪祥 编辑:梁晓梅 来源: 浏览次数:236 次 发布时间:2010-10-04 17:01:42 【字体:小 大】 法纪祥(1888~1981) 山东济南人。13岁学当阿訇,29岁结婚,有两男两女,民国18年(1929)来麻埠当阿訇,主持礼拜事务。曾参加红军担架队,昼夜运送伤员。1958年起在梅山镇回民饭馆工作,是县第六、七、八、九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他信仰伊斯兰教,能背诵很多经文。为回族民众主持婚、丧礼仪热情主动,在回民中享有较高信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正文】 相关信息 上一篇:柏方厚 [ 2010-10-04 ] 下一篇:彭九如 [ 2010-1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