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绍禹
陈绍禹(1904~1974) 化名王明,又名陈绍玉,字露清,金家寨人,出生于小商人家。资质聪颖,6岁入私塾,8岁能为乡邻书写春联。后入大王庙小学读书。民国9年(1920),考入六安第三农业学校,民国13年,他和进步同学共同组织豫皖青年学会。翌年入武昌商科大学预科学习。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先后任豫皖青年学会事务部长、安徽同学会会刊《皖光》编辑。民国14年6月,他在武昌积极参加支援上海“五卅”运动,被推选为武昌学生联合会干事和湖北青年团体联合会执行委员。夏,他邀请豫皖青年学会的部分会员到金家寨,在大王庙举行青年学会的第二次会议,并游行示威,演戏募捐,开会追悼上海、汉口等地的死难同胞。陈绍禹的挽联是:“四百兆同胞放声大哭,五千年历史特写奇冤”。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和国民党,并担任国民党湖北省党部宣传干事。11月,去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民国18年回国,任中共上海沪东区委宣传干事,后到中共中央宣传部,任《红旗》报编辑。先后在《红旗》、《布尔塞维克》等报刊上发表文章30多篇,宣传共产国际的思想和政策。民国19年底任中共江苏省委书记。次年1月,中国共产党在上海召开六届四中全会,在共产国际及其代表米夫的支持下,他当选为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主持中央工作。按照共产国际指示,派特派员、中央代表到各苏区进行反右倾斗争,导致“肃反”严重扩大化,伤害了大批忠于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中高级党政军干部。6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向忠发在上海被捕叛变后,陈绍禹代理总书记。10月,去苏联,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团长,不久被选为共产国际执委会主席团委员,负责亚洲、拉美各国共产党的事务。
抗日战争初期,陈绍禹由苏联回国,任中共中央长江局书记。推行右倾机会主义路线,使革命力量又一次遭到严重损失。中共六届六中全会后,在延安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中国女子大学校长、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主任、中央委员等职。
新中国建立后,陈绍禹任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主任。1956年当选中共八大代表、中央委员。同年去苏联。自60年代起,陈绍禹根据苏联当时的政治需要,先后撰写、发表了《论中国事件》、《列宁、列宁主义和中国革命》等书,歪曲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攻击毛泽东。1974年3月27日病逝于莫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