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远芬
王远芬(1907~1962) 斑竹园区人,民国17年(1928)参加农会和赤卫队,民国19年参加红军,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鄂豫皖苏区时参加过第一、二、三、四次反“围剿”斗争。民国21年,随红四军转移,在湖北枣阳的新集,土桥铺一带与数倍的追堵敌军激战。王远芬率全排与敌肉搏,多处负伤,仍坚持奋战到战役全胜,受到上级表彰。民国22年2月,任红十一师三十二团特务连指导员,参加该团反击田颂尧部第五师3个团的进攻,毙俘敌千余人,缴枪700余支,获川陕省工农政府颁发的“以一胜百”奖旗一面。民国25年,任红十师二十八团参谋长,在萌城战斗中,二十八团担任设伏阻敌任务,毙敌胡宗南部第一师第二旅团长以下600余人,击落敌机一架。
民国26年任八路军一二九师七六九团侦察参谋。10月19日夜,该团袭击代县日本侵略军阳明堡飞机场,炸毁敌机24架,歼敌100余人。民国28年8月,任三八五旅独立团团长,翌年率部参加了“百团大战”。民国34年8月,任太行军区一分区副司令员,配合五、六分区,攻占昔阳、赞皇两城及沿线敌据点50余处。
抗日战争胜利后,王远芬先后任太行军区一分区司令员、太行军区参谋长,参加临汾战役,激战72天,攻下临汾城。
新中国建立后,王远芬先后任河南省军区参谋长和副司令员。1955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少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各1枚。1962年12月,病逝于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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