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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鹤

编辑:梁晓梅 来源: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0-09-29 17:57:56 【字体:

 

  李云鹤(1894~1969) 原名郑鼎,又名郑卫华,曾用名李梅村、秦波,白塔畈乡人。民国10年(1921)考入安徽皖江专科师范读书,民国13年春,入广东军官讲武堂,8月回皖读书,被选为安徽省学生会常委,后转到上海组织学生流亡团办《黎明周刊》。翌年返回安庆,领导学生爱国运动,被选为安徽省学生会会长。同年4月去北平,5月经蒋光慈、赵世炎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去河南豫军樊钟秀部任四支队参谋长。民国15年11月,任安徽省临时党部特派员,在合肥与蔡晓舟等人制订寿县、合肥部分地方武装起义方案。11月11日,寿县古渡岗李雨村民团和合肥东乡民团约300人,在吴山庙成立安徽讨贼军第四路军,蔡晓舟任司令,李云鹤任指导员,并于12日正式宣布起义。同年冬,李云鹤在武汉任张治中学兵团总务科长。民国16年任鄂西督察专员、武汉卫戍司令部副官处处长。“七·一五”事变后,被派往北方任中共绥远省委书记,并参加西北军委。民国17年身份暴露,被调往河南任中共虞城、夏邑、永城中心县委书记。民国18年任中共豫东特委书记兼红二十七军军长。民国20年任中共开封市委书记,被诬为“改组派”,出走上海、山东。后在山东日照县政府当秘书,日照中学当教员。后任中共日照、诸城中心县委书记,因组织日照暴动,被叛徒告密被捕入狱,民国26年保释。民国27年夏任中共广饶、益都、寿光中心县委书记,是年冬任中共清河特委统战部长。民国28年冬任八路军南进纵队运西办事处主任。民国31年,任泗(县)、五(河)、灵(壁)、凤(阳)中心县委书记。民国33年夏,任淮北区党委联络部长兼边区参议会秘书长。民国35年春起,先后任山东野战军联络部长,华中局农委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中共皖北区党委书记曾希圣提名回皖任皖北行署副主任,安徽省政协副主席。“文化大革命”中,遭残酷迫害,肋骨被打断多根,于1969年1月12日在合肥逝世。1979年中共中央追认李云鹤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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