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梧
王凤梧(1901~1985) 竹畈乡人,河南省农学院毕业。民国12~16年(1923~1927),任河南省考城县实业局长、冯玉祥部队的书记官。民国1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任河南省革命互济总会主任、中共焦作中心县委书记。民国21年为中共中央交通局北线(驻上海)负责人,开展党的白区工作。民国25年12月,任红十五军团政治部统战部干事。
抗日战争初期,王凤梧任八路军第一一五师三四四旅政治部民运科长、处长,参加平型关大战。民国28年后,任八路军第二纵队秘书长、冀鲁豫军区第一和第五军分区政委,率领分区武装粉碎日伪多次“扫荡”。民国34年任新四军三师十旅政委。翌年春,十旅参加为时1个多月的四平保卫战。5月在哈尔滨以北的呼兰一线发动群众,开辟根据地。8月,任东北野战军第二纵队第五师政委。民国36年2月,第二纵队南渡松花江,五师在兄弟部队的配合下,于九台东北的城子街歼敌新一军1个团和1个保安团,有力地牵制了进攻临江之敌。民国37年11月,任东北野战军特种兵炮二师(重炮师)政委,参加平津战役。
新中国建立后,王凤梧历任防空学校政委、中国民航局副局长和党委代理书记、空军高射炮指挥部副政委等职,为创建中国的民航事业做了大量工作。1955年授少将军衔,并荣获二级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和一级解放勋章各1枚。曾当选为五届全国政协委员。1985年病逝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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