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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编辑:梁晓梅 来源: 浏览次数:2834 次 发布时间:2010-10-06 16:16:04 【字体:

副市长、编委副主任 曹国强
(2005年6月30日)

同志们:
  在全省全面启动续修地方志系统工程和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之际,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这次全市会议,研究新一轮修志工作,部署修志任务。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传达学习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市县区和市直各部门修志工作。因此这次会议对全市地方志事业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作用。我相信,通过这次会议,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将会有一个新的更高起点,将会促进和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不断发展。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要充分认识第二轮修志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方志事业是中国先进文化的内容之一。我们应当站在发扬民族优良传统、弘扬中华文化、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高度,充分认识地方志,尤其是续修地方志的深远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当前,就是要认真学习胡锦涛同志有关重要讲话,将“三个代表”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地方志续修工作的实际中。
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中华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以自己的聪明和智慧,在不断认识、改造自然和社会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创造着文化,创造着灿烂的历史,创造着丰富的文化。地方志,就是中华民族在生生不息的漫长历史中所发明、所创造的一个优良文化。伴民族、随历史、依社会迈过了两千多年的岁月风尘。积淀下来的各类地方志书,种类之多、卷帙之繁不可胜数,根据有关资料的不完全统计,仅自宋代以后所存留传世的地方志就多达9000余种、10万多卷,约占全国现存古籍之数的十分之一还强。早在隋唐之时就已有地方志孕育于世,明朝得到很大发展,到清代就已相当隆盛。民国之时,尽管受到战乱和其他因素制约,但仍在继承中有创新、有发展。至新中国成立。这些都是我国历史典籍中的瑰宝,也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和国家几代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江泽民历来重视和关心地方志工作。1987年,江泽民同志在上海地方志编委会成立大会上就明确指出:“编纂社会主义新方志是两个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系统工程,是承上启下,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业”。这就从理论和实践上,高度概括、科学地阐明了社会主义新方志的地位与作用。
当代社会主义新方志的编修,尤其是第二轮修志,目的是存史、资治、育人。但是,它不再是古史、旧志的简单重复,也不同首轮修志那样纵贯古今上下,更不同于古代史官那种“记言”、“记行”。我们所“存”的是社会主义中国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是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发展的历史;“资的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这个大治;“育”的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四有”新人。所以,续修地方志至少有两个方面的现实意义:其一是历史责任的迫切需要。我们记述改革开放20年的历史进程,即是对历史、对社会负责,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其二是迎接21世纪严峻挑战的需要。世纪之初,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三步走”发展战略关键时期,我们面临着很多机遇,也面临着许多挑战、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续修志书实录改革开放的成果、曲折历程和深化过程,贴近现实,更富有时代性,不仅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价值,而且为“服务当代”提供及时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二、要明确新一轮修志工作的目标任务
  续修地方志是中央领导、国务院和省政府顺应历史发展和需要而提出的战略决策。早在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不仅明确规定省、市、县(区)三级志书必须续修,而且十分具体地规定了地方志“必须每10—20年左右续修一次”。1998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向全国制发的《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也明确规定地方志每10—20年续修一次。2000年3月,省政府办公厅及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地方志续修工作的通知》,决定正式启动全省省、市、县(市、区)三级志书续修工作。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要求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市地方志编委会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2001年市委办公室也于5月31日下发《关于开展地方志续修工作的通知》。要做好修志工作,必须掌握这项工作的特点,明确目标任务。首届志书是在全面继承历代志书传统的基础之上形成的通志。这届续修志书是与首届志书相衔接的断代志。主要是记纂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历史巨变。简言之,也就是记述改革开放20多年的历史进程与伟大实践。新一轮修志承担着两项任务,首要的任务是“续”,客观、全面地记述中国改革开放的缺点和不足进行修正。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和部署,我市第二轮修志目标任务是:续修市、县、区志,今年全面启动,经过3年攻坚,到2008年基本完成编纂任务。各单位要根据续修的具体任务要求和完成时间,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要创新修志思路和方法
  新的时代对续修提出了新的要求,地方志工作要在改革中求发展。在方志事业也需要与时俱进。首轮修志中强调以新的方法、新的观点、新的资料来编修志书。续志工作如何创新,仍需要我们认真思考。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情况发生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形成多样化格局。第二轮修志工作必须跟上社会变革的新形势,从志书的模式、志书的种类、方法、手段到记述内容都要改革创新。为使新一轮修志工作一开始就有新的更高的起点,各级领导和修志工作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探讨修志工作新思路、新方法。首先,要对志书体例进行创新。修志的目的在于应用,制定志书的体例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修志,体例和实用性发生矛盾的时候,应该坚定不移的修改体例。
其次,续修志书采用什么模式,也应从“应用”和时代特点去思考。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各类信息组合的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新的变化,强烈地冲击着方志的传统模式。因此,我们在保留方志优良传统的同时,应对志书信息组合方式进行认真的思考,多以“应用”、“实用”的角度去改革过时的东西。例如,续志篇目不能脱离前志,但又不能照搬前志,要从新时期的历史特点出发,要突出时代特点、地方特色,要贴近现实工作,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更广大的读者所用。志书的编纂周期不能过长,旷日持久时效性就差。我们要用科学方法、现代化手段修志,加快续志进度。
此次续修是以改革开放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为记述主体的,续志内容应突出记载改革开放,反映全市20年来的伟大变革。对改革开放的记述,不仅要浓墨重彩地记“续”,更要述“创”。这几方面是:改革开放的历程及其在各地体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过程;社会信息化、文化多样化的历程及其地方的特殊体现;基层民主的启动和法制建设,科教兴市战略的启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四、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续志质量
  质量是志书的价值和生命所在,今人和后人利用和评价志书的唯一标准就是质量。市、县(区)志作为本地的传世之作,真实地记录地情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经验和教训,这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如果质量上失误,也就失去了它的存史、资治、教化价值,更将贻误后世。为此,续志一定要把质量放在第一位,必须把质量意识贯穿到续修志书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
第一,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握好修志工作的原则和方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对马列主义、毛泽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发展,是新时我们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行动纲领,也是我们发展社会主义方志事业的指南。编纂地方志不是简单的史料汇集和文字撰写工作,而是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两个文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科学实践活动。这就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这是确保方志编纂质量的基础和关键。
  第二,要坚持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的良好作风。地方志从根本上来说,是记载历史的。它在占有大量史实、资料的基础上编修而成。它应该真实地反映历史,但又不能简单地罗列历史。这就要求在编纂时取舍得宜,论事精当,避免疏漏、偏颇。这样它才能经得历史的检验。这个特点决定了地方志编纂工作必须坚持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求实的良好作风。总之,我们要切实地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后代负责,为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多出优秀的精神产品,使编纂出来的志书真正起到“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作用。
  第三,要走群众路线,把发挥专职修志人员的作用和发挥实际工作者的作用很好地结合起来。修志者除了要充分尊重历史,忠于史实,在浩如烟海的史料中善辩真伪外,还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听取意见,全面分析研究史实。在志书编修过程中,可以吸收部分有实践经验的实际工作者参加全过程或者特定阶段的方志编纂活动;对重大的或者史料不全的史实,要采取多种有效方法进行核实,以适当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
  第四,要加强对地方志编纂工作中的纵横两个方面的沟通和协调,做好全市各类志书相关内容的统一和衔接。从根本上说,任何史实应该是唯一的。而全市社会的演进是一个统一的进程,各地、各类问题在这个统一的进程中具有客观相关性。因此,从总体上对这种相关性的把握程度,是全市续修地方志质量状况的一个重要标志。如果对同一史实的记载不一致,违背历史的真实,不仅不能有益后世,反而会留下悬案。所以,地方志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各地各类志书进行协调和衔接。
第五,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总结、提高编纂水平。志书是否成功,是否能真正为当代服务,有益后人,质量是关键。这此,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总结、提高编纂水平是十分必要的。这方面,各地、各部门应该很好地进行自我总结,同时也要学习、借鉴别人的经验。从全市的角度来说,也应该有计划地进行一些交流。从总体上看,我市专兼职修志工作者素质是好的,已编纂的专书的质量也是高的,但也需要进一步总结,进一步提高。续修地方志工作要从总体设计、搜集资料、选题撰稿开始,严格要求,精益求精。对每一个章节,每一件史实,每一段文字,都要把握要领,字斟句酌。要推敲再推敲,务必精当;核实再核实,确保准确;琢磨再琢磨,力求得体。总之,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如果我们编纂的志书粗制滥造,就难谢历史,愧对当代,有负后人,所以一定要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
五、要加强领导,履行职责,全力推进修志工作
我市的修志工作一直得到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至今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编委会组织实施”的修志体制。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自1983年成立至今,主任一直由历任政府专员和市长担任。县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分别由县区长担任。修志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李铁映同志指出:要把修志工作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各级政府的任务之中;要坚持修志工作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以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在我市续修志书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各级人民政府要一如既往,明确修志职责,努力把新一轮修志工作搞好。为此,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将地方志编纂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明确一位政府领导负责。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担任各级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还要有一位领导担任副主任。各部门要成立修志工作领导组,主要领导要任组长,并确定一名副职分管和具体抓,要及时协调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第二,要加强修志机构和队伍的建设。修志工作是长期的任务,必须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是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专门负责地方志日常工作的常设部门,受市人民政府委托,负责对全市的修志工作进行规划、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各县也要加强、完善修志机构的建设,配齐专职人员,组织、指导、实施本县区的修志工作。承担编纂续志任务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抽调2—3人专门从事修志工作,确保修志任务的完成。在机构改革中撤并的单位,随着职能的调整转变,由现行主管部门负责修志任务。各级修志部门要加强对修志专职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修志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修志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第三,要切实保证修志工作业务经费和志书出版经费。修机经费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志的编修经费和志书出版经费市政府常务会议已经决定由市财政安排解决,各县区的修志经费、志书出版经费也要由各县区财政解决。以后每年各级政府要把此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各级政府要从政治、生活和业务上对修志工作者予以关心,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需要政府解决的各种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修志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必要的环境和条件。
  最后特别强调的是,各级领导要带头读志用鉴。读志用鉴是修志编鉴的目的,是修志和编纂六安年鉴的重要组成部分。志书和年鉴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正日益发挥重要作用。其作用是别的工作、别的渠道所不能替代。为此,要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志书和六安年鉴发行工作,把读志用鉴活动引向深入。要加强新志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人认识地方志和六安年鉴,了解志鉴,阅读志鉴,开展利用志鉴,更好地发挥地方志和年鉴在我市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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