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单宇航代理六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5年7月23日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单宇航代理六安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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