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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出台两项制度助力诚信社会建设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2-11-09 09:07:47 【字体:

  本网讯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诚信履行光荣、抗拒履行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法院近日出台《关于推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试行)》,用法治力量引导诚信风尚,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关于推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主要通过正面引导的柔性方式,鼓励促进当事人诚信履行裁判义务。该制度包含加强自动履行引导、加大诉讼保全力度、降低公告送达比例、加强自动履行评估、强化当庭即时履行、加强违约条款运用、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等11项具体举措,将诚信理念嵌入到案件办理全周期。同时,该制度明确,对于自动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可给予一定的正向激励措施,如可根据申请,减免案件受理费、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定期发布诚信履行名单。

  《关于推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办法(试行)》主要通过暂不发布或在失信人名单中屏蔽或删除失信信息、缩短失信惩戒期限、解除出入境限制、解除与提高履行能力相关的限制消费等暂停使用信用惩戒的措施,激发债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思想自觉。该制度明确了可申请信用修复的情形及程序,对于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法院将及时制定决定书,解除相关信用惩戒措施。

  两项制度的出台,既是落实省委“一改两为”大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同时也是“在司法实践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活动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全市法院将加强制度落实,切实维护好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尽可能降低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企业或个人的不利影响,助力营造尊法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全市创造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鲍煜 汪坤 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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