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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自然灾害预警响应机制

编辑:宋明俊 来源:本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2-05-31 08:20:03 【字体:

  本网讯 为加强自然灾害预警响应工作,避免和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预警针对性,依据《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六安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规则》等规定,我市建立自然灾害预警响应机制。

  据了解,该机制要求加强灾前会商研判,各类灾害议事协调机构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灾害性天气蓝色及以上预警信息后,负责召集和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及专家开展相应灾害会商研判,根据会商研判结论,及时编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建议。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气象主管部门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统一向社会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各灾害议事协调机构根据会商研判结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要有针对性发送至需采取响应措施的有关部门、单位和属地政府。

  同时,要立即采取响应措施,各县区、相关部门、单位应当根据会商结果和预警信息要求,及时发布安全风险提示,加强值班备勤,结合自身职责有针对性地落实响应措施,确保有预警必响应,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特别要高度关注极端天气和红色灾害预警,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督促落实停产、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等预防措施。(皖西日报融媒体记者 康家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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